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前苏联莫斯科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为了保证全世界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提出了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的建议。从此以后,每年的6月1日,各国儿童举行集会,庆祝自己的节日。1950年4月通过决议,在保护儿童生命免受新战争危险、要求削减军事预算和增加儿童健康与教育费用的口号下,纪念国际儿童节。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安全、生存和发展是人类进步的先决条件。国际社会应在消灭战争、消灭贫困以及保护儿童免受艾滋病侵害等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富足、快乐的生存环境。
自国际儿童节设立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规定,将中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