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7 月1日零点,中华国旗和香港区旗在香港升起,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在1997年7 月1 日零时4分,中英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