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发行华安创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标志着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说,自2000年10月8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开放式基金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经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境外专家评审小组和会内有关部门多次评审,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通银行获准开办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