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交通委、重庆市交通委,各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为了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展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于2009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环保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节能减排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倡导人们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改变人们的出行观念和生活方式。各地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健康出行的认识,鼓励、引导市民自觉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以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要在全社会构建绿色交通文化,让绿色出行成为社会风尚。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各地要加强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功。
(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各城市应围绕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参照《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活动组织方案应在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无小汽车区的基础上,突出反映对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的关注,把保持、合理拓宽和延伸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作为长效机制。活动内容应丰富多彩,突出城市特色。要做到领导率先垂范,市民广泛参与。请各城市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活动组织方案(含电子版)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交流。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宣传对活动开展的促进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绿色出行的社会风尚。为增进地区之间互动交流,各城市活动指导委员会要重视活动信息的交流工作,及时向本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报送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
(四)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城市要根据《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中活动考核的内容,按照考核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考核材料,以便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宣传先进典型。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联系人:兰荣 李晓明 邱绪建
联系电话:010-5893396l,58934653(传真)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联系人:张宇 田凯
联系电话:0l0-58323221,5832322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邮编:100037
电子信箱:cswcr@126.com
附件:《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和《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宣传手册》领取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