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5日,国务院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定。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6校为全国性的重点学校。这是新中国确定的第一批全国性重点高校。